2021年10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26号公告,详情如下: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原文: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1022153823130.html
巴西对华铝板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韩国首次!HMM旗下集装箱船完成“生物重油”实船验证shopee虾皮新店铺没有访客是为什么?事故导致船舶每年在海上损失超过500个集装箱集装箱要上天!波音研发超级货机空运到留尼汪岛,中国到圣但尼国际空运美国国际快递哪个好用?沪东中华造船交付"达飞·赫尔墨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