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6号
经国务院同意,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自公告之日起,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5日
香港能快递到大陆吗?报关单货物重量填写错误怎么办?国际海运集装箱的尺寸与规格是怎样的(国际海运集装箱干货知识分享)中国最大的10家船东中有5家是租赁机构NOLA港获得710万美元的联邦拨款用于绿色基础设施项目怎么给日本朋友寄快递?翻译成英文供应链服务效率持续改善,中远海控准班率位列行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