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4-06-28 点击:157
物流合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的物流合同,是指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与其他企业约定,由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为后者进行物流系统的设计和/或负责后者整个物流系统的管理与运营,承担系统运营责任,而由后者向第三方物流经营人支付物流服务费的合同。
(2)广义的物流合同,是指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与其他企业约定,由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为后者提供全部或者部分的物流服务,而由后者向第三方物流经营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实务中,通常将狭义的物流合同称为物流主合同,或综合物流合同;而把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与其他物流作业分包商所签订的合同称为物流分包合同,即物流分包合同是指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为完成物流主合同而与第三方,即物流活动的实际履行人订立的,以完成主合同中约定的部分作业为目的的合同。物流分包合同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形式: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港口作业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物流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与实际履行人,不包括物流过程中的货物利益方。
广义上的物流合同,除包括狭义物流合同外,还包括单纯的货物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也包括由单纯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合同等简单叠加在一起的混合合同。
考虑到物流分包合同已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因此,以下所称的物流合同,如不做特殊说明,均指狭义的物流合同,即物流主合同。